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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西旗羊肉商贸有限公司“呼伦秀丽 HLXL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18
新巴尔虎右旗西旗羊肉商贸有限公司“呼伦秀丽 HLXL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3550191号“呼伦秀丽 HLX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引···

新巴尔虎右旗西旗羊肉商贸有限公司“呼伦秀丽 HLXL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550191号“呼伦秀丽 HLX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所有人所处地缘具有巨大差异,面临的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有所不同。同时,申请人通过对申请商标进行长期、大量宣传使其取得一定知名度。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685632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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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打印件):申请商标信息截图、引证商标信息截图、宣传推广截图。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肉”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肉”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为“呼伦秀丽 HLXL及图”,其显著识别部分“图形”与引证商标"图形"在指向对象、设计风格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相近且不易区分,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产生了商标应有的可注册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550191号“呼伦秀丽 HLXL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55019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2 国际分类:29类 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新巴尔虎右旗西旗羊肉商贸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食用海藻提取物(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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