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新亚加达中英文幼儿园“亚加达ALCANTA SCHOOL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30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新亚加达中英文幼儿园“亚加达ALCANTA SCHOOL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13689893号“亚加达ALCANTA SCHOO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8516370号“亚加达Alcant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提起无效宣告申请,恳请暂缓审理本案,并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经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裁定在“教育、幼儿园、寄宿学校”服务上予以宣告无效,该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故其在上述三项服务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亚加达”、英文“ALCANTA SCHOOL”及图形组成,其中文部分与引证商标的中文部分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同,两商标整体不易区分,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会、安排和组织专家讨论会、书籍出版、录像带制作、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安排和组织会议、图书出版、节目制作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两商标并存在上述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以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等其余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在该部分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会、安排和组织专家讨论会、书籍出版、录像带制作、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13689893号“亚加达ALCANTA SCHOOL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13689893 商标申请日期:2013-12-09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新亚加达中英文幼儿园
商品/服务项目:教育信息(4101)、函授课程(4101)、体育教育(4101)、学校(教育)(4101)、培训(4101)、实际培训(示范)(4101)、幼儿园(4101)、寄宿学校(4101)、教育(4101)、教育考核(4101)、讲课(4101)、教学(4101)
教育信息(4101)、函授课程(4101)、体育教育(4101)、学校(教育)(4101)、培训(4101)、实际培训(示范)(4101)、幼儿园(4101)、寄宿学校(4101)、教育(4101)、教育考核(4101)、讲课(4101)、教学(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