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owte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13广州华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owte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837487号“Bowte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其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5914363号“BOWTIE KITCH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作为主要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软糖(糖果)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甜食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Bowtee”与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BOWTIE”首尾字母相同、在字母构成、排序等方面相近,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本案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并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第24837487号“Bowtee”商标
申请/注册号:24837487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6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广州华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甜食(糖果)(3004)、高蛋白谷物条(3006)、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3010)、奶片(糖果)(3004)、谷物棒(3006)、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3006)、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3006)、麦芽糖(3004)、果冻(糖果)(3004)、软糖(糖果)(3004)、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3010)、糖果锭剂(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