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93146号“华帝港•悦亭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9-22第24393146号“华帝港•悦亭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93146号“华帝港•悦亭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华帝港•悦亭”及图形构成,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3627383号“YUJIAN及图”商标、第13628195号“MEETING及图”商标、第20555401号“育彤 YU TONG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393146号“华帝港•悦亭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9314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7 国际分类:43类 餐饮住宿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07 专用权期限:2019-02-07至2029-02-06
申请人:汪钰强
商品/服务项目:旅馆预订(4301)、备办宴席(4301)、餐厅(4301)、茶馆(4301)、活动房屋出租(4302)、旅游房屋出租(4302)、养老院(4303)、日间托儿所(看孩子)(4304)、动物寄养(4305)、烹饪设备出租(4306)